隨著我國城市化進程的不斷加速,市政工程作為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核心,其質量、安全與投資效益日益受到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。建設工程監理制度作為保障工程順利實施的重要環節,在市政工程領域扮演著至關重要的角色。當前市政工程建設監理在實踐中仍面臨一系列挑戰與問題,亟待深入探討與優化。
一、市政工程建設監理的現狀特點
- 監管范圍廣泛且復雜:市政工程涵蓋道路、橋梁、給排水、燃氣、綠化、照明等多個專業領域,工程類型多樣,技術復雜,且多處于城市建成區,施工環境受限,協調難度大。這對監理單位的技術綜合性、現場管理能力和應急協調能力提出了極高要求。
- 行政干預與市場機制并存:市政工程多為政府投資或主導的公共項目,行政色彩相對濃厚。監理單位的選聘有時未能完全遵循市場公平競爭原則,監理工作的獨立性和權威性可能受到項目業主(通常是政府部門或其下屬機構)意志的影響,存在“不敢管、管不了”的現象。
- 監理工作重心存在偏差:在實際操作中,部分監理工作過于側重施工階段的質量控制和資料整理,而在項目前期的設計咨詢、投資控制,以及合同管理、信息管理和全面的組織協調方面發揮的作用有限,未能完全體現全過程、全方位監理的理念。
- 監理人員素質與需求不匹配:市政工程涉及新技術、新工藝、新材料日益增多,但部分監理人員存在知識結構老化、專業技術水平不足、管理經驗欠缺等問題。監理行業待遇和社會認可度相對不高,難以吸引和留住高素質復合型人才。
- 信息化與智能化應用不足:盡管BIM(建筑信息模型)、物聯網、無人機巡檢等技術已在部分項目試點,但市政工程監理全行業的信息化、智能化水平整體仍處于初級階段,傳統的人海戰術、手工記錄方式仍占主流,管理效率和數據準確性有較大提升空間。
二、存在的主要問題與挑戰
- 監理責任與權利不對等:監理單位依據合同和法規承擔了重大的質量安全責任,但其在實際工作中的話語權、審批權、支付建議權等往往受到制約,難以有效約束施工單位和材料供應商,責任與授權不匹配矛盾突出。
- 市場競爭不規范,取費偏低:監理市場存在低價競標、惡性競爭現象,導致監理服務取費普遍偏低。低廉的服務費用難以支撐高水平的監理服務投入,迫使一些監理單位縮減人員配備、降低服務標準,影響了監理工作的深度和效果。
- 法律法規與標準體系有待完善:針對市政工程特殊性的監理實施細則、技術標準尚不健全,部分環節的監理工作缺乏明確、可操作的依據。對監理履職情況的評價、考核與責任追究機制也需要進一步細化。
三、優化與發展路徑探討
- 明確職能定位,向全過程工程咨詢轉型:推動監理企業超越傳統的施工階段監管,積極向項目決策、設計、招標、運維等前后端延伸,發展成為提供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的主體。這需要政策引導、資質管理改革和市場需求的共同推動。
- 強化獨立性與權威性保障:通過完善招投標制度,保障監理單位選聘的公正性。在合同中明確并切實保障監理在質量否決、計量支付確認、安全生產監督等方面的核心權力,建立監理指令的權威執行機制。
- 加強人才隊伍建設與技術創新:建立健全監理人員持續教育和培訓體系,注重復合型、專家型人才培養。大力推廣BIM、智慧工地、大數據等信息技術在監理工作中的應用,實現工程質量的實時、精準、可追溯管控,提升監理工作的科技含量與效率。
- 健全行業規范與信用體系:進一步完善市政工程監理的法規、標準和技術規程。建立覆蓋全行業的信用評價體系,將監理企業的履約情況、服務質量與市場準入、招投標掛鉤,遏制惡性競爭,優化市場環境。
- 優化監理取費機制:倡導優質優價原則,研究制定更科學合理的監理服務收費指導標準,使其能夠真實反映監理服務的價值與成本,保障監理行業健康可持續發展的人力與物力投入。
市政工程建設監理的健康發展,是提升城市建設品質、保障公共安全、提高投資效益的關鍵一環。面對現狀與挑戰,需要政府、行業、企業多方協同,通過深化改革、規范市場、提升能力、創新技術,共同推動市政工程監理向更專業、更獨立、更高效、更智能的方向演進,從而更好地服務于現代化城市建設和高質量發展的大局。